黎曙天把他心爱的一五○重型机车丢在家里,改开吉普车出门。心里盘算着,下雨天很难叫到计程车,说不定就有机会送她回家了。老是处于这种被动状态,什么都不知道,实在太没安全感了。
方为若比他还早到。他们约定的地点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地方,只是社区公园中一座小小的凉亭,旁边植着一丛丛灌木,满开着浓紫色的花朵,在细雨中格外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味道。
她坐在石制长椅上,脚边搁着一把滴着水的大黑伞,照旧一袭简单的洋装,再加上一件黑色的七分袖短外套,乌亮的秀发用一条黑色的发带松松的束着。乍看之下,像是一张三十年前的黑白照片,没有色彩,没有温度。
「天气很好。」她没开口打招呼,冷不防的冒出一句。
黎曙天把伞收了起来,和她的雨伞并排。「没有一个机车骑士喜欢下雨天,只有女生才会这么不食人间烟火。」
「你撑伞骑机车?表演特技吗?」
「我今天开车来的。你想上哪儿去都可以。」
「我哪儿也不打算去,就坐在这里——赏雨。」
黎曙天转头看了一眼亭外的雨幕,心想:雨水的分子式和自来水应该没什么不同吧?「你晓得吧,这是酸雨,绝对喝不得也淋不得。」
「放心吧,我带了饮料,绝对不会要你陪着我一起喝雨水。」她边说着,边从随身的手提袋中拿出一只保温瓶和一个粉绿的保鲜盒。
「太好了,我还没吃早餐呢。是你自己做的吗?」
「嗯。」方为若点点头,「是我自己煮的豆浆和刚烤好的苹果派。反正我一个人也吃不完,当成厨余回收又很麻烦。」
「下一回,请你省略后半句话可以吗?」他无奈的道。「你确定盒子里只有苹果派,没有别的?」
「真的没有毒舌派。你这么念念不忘的话,等我找到配方,再做给你吃。」她打趣的回道,一边帮他倒了杯豆浆,又切了块苹果派。
黎曙天喝了一口甜淡适中又浓又热的豆浆,再咬了一口热热的派咽下,才开口道:「小方,你真的满贤慧的。」
「当然啦,我是整天闲闲在家,除了张罗吃的,什么都不会。」
「你知道,现在的女孩子能够搞得清楚水烧开了没,就已经很了不起了。」
「一大早就甜言蜜语,是不是豆浆里头加了太多糖了?」
「绝对不会。我发誓。」
「为了这么一点小事你就发誓?男人的誓言真像是一日三餐一样。」
「好吧,这样说你不信,那难道要我说你煮的豆浆喝起来像马尿你才信?」
「我才不信你真喝过那种东西。」
「唉,真被你打败了。你不相信我的话,总该相信你自己的味觉吧?」
她所能相信自己的,大概也只有味觉了。她恍惚的想着,她曾经一厢情愿的相信过一个男人,相信他……一直到他挽着他的新嫁娘出现在她面前……
可是眼前这个男人,她无须相信他的真情实意。就像一只包装精美的礼物,她既然不打算拆下包装纸,又何必在乎内容物是什么?就算空无一物,或是塞满过期的旧报纸也无所谓……「豆浆和苹果派的确是我满拿手的点心,希望它们足以弥补你接下来这一天的无聊。」
黎曙天很有兴趣的追问:「你已经安排好整天的活动?想去哪儿玩?我今天开的是越野吉普车,上山下海,哪里都去得。」
「我们哪儿也不去,刚刚不说过了吗?就坐在这儿赏雨。」
「啊?!你之前都住在撒哈拉沙漠吗?一年到头难得看到一场雨?」
「早想过你会觉得很无聊……」
和程宇明分手——或者该说被他抛弃之后,她足足有五年的时间仔细去思索:谈了四年的恋爱,何以竟会落到那样一个结局?唯一的结论是:在所有的男人眼中,她是一个极端无趣又毫无风情的女人。光是一张好看的脸孔是留不住男人的心的。她从来不喜欢人多的地方,连去看电影都坚持要坐在前面第五排的位置,见不到黑色的人头晃动她才甘心。
程宇明对她提过几次,坐在前面离大萤幕太近很不舒服。她告诉他他可以去坐后面的位置,而他总是很体贴的继续坐在她身边。
然后有一天,他找到了一个女子,愿意陪着他坐在后面的位置。
昨天和黎曙天一起看电影,她还是坐在第五排的位置,仍旧受不了视线中有人影,更受不了旁边坐了个陌生人。她一点也不想政变,而黎曙天看在钱的份上,或许不以为然,却仍是一声不吭。她知道他很委屈;但既然收了钱,受点委屈也不算什么了。
陪着她无聊终日也是应该的。
「也不见得会无聊。」他瞄了一眼并排立着的两把尺寸几乎一模一样的五百万级大黑伞。「早知道要出来赏雨,我一定会准备一把小得多的美浓纸伞,漂亮又有情调,在雨中散步也很不错。你知道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——咱两人,作阵撑着一支小雨伞,雨愈大,我来照顾你,你来照顾我……」
「嘴巴说说很不错。但伤风感冒、红红的鼻子和打不完的喷嚏实在谈不上什么情调,只会让你成了办公室里头的万人嫌。」
「我身强体壮,就算淋一场暴风雨也不怕。倒是你看起来弱不禁风,虽然是夏天,在这边坐太久真的不要紧吗?」
「你不要被我的外表骗了,我从小到大难得生病。」也已经生不起病。孑然一身,病倒了,除非雇用职业看护,否则根本找不到人来照顾她。
「你不觉得自己的脸色太苍白了吗?」
「真的?早上洗脸时没仔细照镜子。下次我会记得上点粉底的,让你对着一张死人脸,像是从太平间跑出来的,的确太为难你了。」从小到大,她一直都被称赞是漂亮的女孩,走在街上常常有男孩子回头看她。那是五年前的事了。原来她已经脱离现实太久,所以没发现自己唯一的长处也失去了。
「喂,你不要随便曲解我的话好吗?我的意思是,你平常一定很少晒太阳又缺乏运动。下个周末,如果没有下雨,我带你去慢跑,好不好?我会选一条幽静的路线,让你见不到闲杂人等。你一定没有慢跑鞋,对不对?今天我就陪你去买一双。一开始跑不动,用走的也行,一定不会让你太累的。」
「要是我连走都走不动呢?你背我?」
「那有什么问题!三个你我也背得动。」
「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大力士。」
「没骗你,我从小就是运动健将。田径、篮球、游泳,没一样难得倒我。」
「我可不像篮球一样,可以由得你在指尖上耍弄。」
「虽然我比你高壮得多,却被你用一根小手指要得团团转。」真是!怎么也没料到他居然会耐烦陪着女人在凉亭中赏雨!要是让他那一票损友知道了,不笑掉他们的大牙才怪!
方为若正想说:有钱能使鬼推磨。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。她还是尽心当个好老板吧,别老提这些让他面子挂不住的事。「好,等下午雨停了,就去买鞋。」
「说不定雨会下到晚上。」
「气象报告说,下午会出太阳的。那时候公园里会有很多人,很吵,还是下雨比较好。」
「这个公园你很熟?常来?」
「嗯,下雨没人时,我偶尔来,平常并不是这么安静的。一大早就有人跟着唱机跳土风舞,假日时还有小孩子在沙坑里玩沙,尖叫声哭喊声嘻笑声,热闹得像游乐场,真是一群小恶魔。」
「你这样不行的,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怎么办?用马笼头把他们的嘴巴罩住?其实小孩子虽然爱吵又很顽皮,还是很可爱的。只要多一点耐心,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。」
「怎么听起来你很有经验似的?」明明他的身分证配偶栏是空白的。不过听说结婚只需要有公开仪式,不一定要去户政事务所登记也算数的。「你该不会结过婚了吧?」
「你想到哪里去了!我家有四个两岁以上、八岁以下的小鬼头喊我叔叔,我当然有经验啦!」
「所以你还要帮忙抚养小孩?」她的语气有些同情,「听说养小孩很昂贵的,难怪你要出来兼差。这样吧,你要是表现良好,我会帮你加薪的。」
「你这女人少自作聪明了。雨好像小多了,要不要去散散步?唉,我怎么这么快就被你传染了,好像在演琼瑶的小说哦,不食人间烟火又浪漫过了头。」
「到底是谁自作聪明了?我敢说你连一本琼瑶小说都没看过。对于你没看过的书,请不要胡乱批评。」
「唉呀,冒犯了你的偶像了。其实我真的看过,我还会唱它的主题曲——绿草苍苍,白雾茫茫,有位佳人,在水一方……没唱错吧?」
「别用唱的就没错,旋律没一处是对的。高音上不去,低音下不来,我看你倒很有潜力去当偶像歌手。」
「都是莎士比亚害惨了我。为什么追女朋友就得要到她窗子底下去唱情歌呢?像我这种人,该怎么办才好?」
「莎士比亚没帮你出这种馊主意。不过你也别太悲观,你是说的比唱的好听。」
「真的?那我用念的好了。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,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……」
「我猜你一定还会背另外一首:关关雎鸠,在河之洲,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」
「咦!你怎么知道?」
「我还知道,这两首诗你不是从诗经里头读来的,多半是从情书大全里背来的。」
「别说笑了,这种时代,还会有谁在背情书大全?根本没有人在写情书了好不好?你年纪明明比我小,怎么还活在三十年前?」
可是,不到十年前,程宇明刚开始追求她时,让她心动的就是一封长达五页、亲笔所写的情书。连信封上的邮票都是费心挑选过的楚辞邮票。
——悲莫悲兮生别离,乐莫乐兮新相知——
在机场上生别离,悲凄的只是她,他正与他的新相知「结发为夫妻,恩爱两不疑」……
她是还活在十年前,活在五年前,所以她登了广告,不是吗?「去散步……」她把自己的伞收了起来,用带子系好,把他的伞递给他。
黎曙天高兴的把伞接过来打开,撑在两人头顶上,小心翼翼的不让她淋到一点雨,而他的半个肩膀则露在伞外。
「你带路吧,这里我第一次来。那种紫色的花开得好漂亮,你知道名字吗?」
「野牡丹。」
「和牡丹花一点也不像。我喜欢牡丹花,人家说它是国色天香。啊,你一定不喜欢,太俗气了。」
「我喜欢牡丹花,它一点也不俗气。」有一年她和程宇明到杉林溪去看过。他说他其实并不喜欢这种富贵花,虽然他后来把其中一朵娶了回家——楚珊妮是一家大医院院长的掌上明珠。想像程宇明是为了楚珊妮的家世才娶了她,并不会让方为若比较好受,那只是更加证明她爱错了人。
「我又想到一首应景的歌,唱给你听。白牡丹,笑吱吱……」他的众好友最怕和他一起去KTV,因为他的歌声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:噪音。偏偏他又爱唱,尤其是心情大好的时候。
方为若不客气的打断他的表演欲。「求求你,别唱了吧,祖师爷没赏你这口饭吃。」
「可是,这是一首台语歌呢,叫我用念的我可念不出来。要不,你唱给我听?」
「我的拿手歌只有一首,你真要听?」
「哪一首?」
「国歌。三民主义,吾党所宗……」
「不用了不用了。我看下星期慢跑完后,我们一起去KTV练唱好了。」
「你,练不出名堂的。」她嘲笑的说,「除非重新投胎。」
「喂,我好歹不只会唱国歌,你别五十步笑百步了。」
「但是我晓得要藏拙呀。」
「有那么严重吗?又不是去参加歌唱比赛,没事哼哼唱唱真的满快乐的,你要学会放轻松点,反正天塌下来也轮不到你这个哈比人去顶。」两人同在一把伞下,他才发现她的个头真是娇小得可以,顶多一五○出头——因为她双腿修长,隔着一段距离看,并不会觉得她矮。
「谁是哈比人?」她停下脚步,仰头看了他一眼。
「电影魔戒里头的哈比人啊,你不会真住在什么蛮荒小岛吧?」
「没看过。」她低声咕哝了一句。「这个哈比人,他怎么啦?」
「他很矮。」可是没你的娇小玲珑,他在心里头加上一句。虽然老是穿着宽大的暗色洋装,却掩不住她姣好的曲线。
「我要去买一双四寸的高跟鞋。」她低头看了一眼因为下雨而穿出来的荷兰木鞋,高度不足五公分。
「踩高跷也没用。你打算穿着高跟鞋和我去慢跑吗?那我是不是还得先去联络救护车在一旁待命?」
「好像是你应该来迁就我才对呀。」出钱的就是大爷。
「我能怎样迁就你的高度?把我自己变成武大郎?」
「高跟鞋给你穿,那我敢肯定你连站都不会站了,走路也只能用滚的,到时候我可不就比你高了吗?」她正经八百的建议道。
「那我还是变成武大郎好了,只要你别当潘金莲。」
「男人不是都喜欢像潘金莲那种女人吗?女人不坏,男人不爱。不过潘金莲也不是坏,只是倒楣。最坏的是那个武松。」
「因为打死了一头吊睛白额虎?你是绿色和平组织的成员吗?我以为女人都喜欢英雄人物。」
「英雄是供小学生拿来写作文用的。喂,到上头的亭子休息一下好了,那边的视野比较好。」
「好,你要小心点走,阶梯很滑。」他一手撑伞,另一手轻轻环着她的肩头。
这是一座人工堆叠起来的小土丘,覆着青草,一朵朵或黄或白的小野花点缀在草丛间,煞是可爱。公园四周尽是两三楼高的透天住宅,没什么高楼大厦,视线还算开阔。
在椅上坐好,方为若打开手提袋,一边问道:「豆浆还够热,你要再喝一杯吗?」
「好啊。不过你太瘦了,应该多喝一点鲜奶,才能增加体重。」
「那对你没好处的。我多了一肚子牛脾气,你可就要遭殃了。」
「我才不信你会胡乱发脾气,顶多是牙尖嘴利罢了。你家是在这附近?哪一个方向?」
方为若胡乱的随手一指,「那边。」
「唉,我都跟你这么熟了,你还信不过我吗?连地址都不让我知道。」
「除了知道你宁可挑一担豆腐上街去卖,也不肯穿高跟鞋,我对你一点都不了解。」
「好吧,那我先自我介绍。黎曙天,身高一八三,体重七十三。虽然四肢发达,头脑却一点都不简单,又聪明又专情的AB型天蝎座。」
「停!别拿什么血型星座之类的鬼话来骗我了,我对于统计数字没有兴趣。」
「好吧,那你对什么有兴趣?除了电影以外。更正,除了侯麦的电影之以外。你没看过魔戒,我猜你也没看过哈利波特?」
「我看过当哈利碰上莎莉……」她防卫似的说道:「我想男人都会认为我很无趣。」
「我才是男人,用不着你替我下结论。你没有上班,除了翻译之外,都做些什么事?」
「煮饭、种花、打毛衣……」
「哇!真是宇宙超级无敌的贤慧!」
「是当管家的好人才,」她继续说着,「没有一个男人受得了的枯燥乏味……」
「喂,我一点都不觉得你枯燥乏味。」
「那是因为你拿了我的薪水。」
「你可不可以别再提那点捞什子的薪水。」他没好气的回道。
「你嫌钱少,早该说清楚的。别指望我会立刻帮你加薪,我看我还是重新登报好了……」
黎曙天强忍下怒气。「我没有嫌钱少,我很满意,这样可以了吧?」他要是让自己被炒了鱿鱼,可就连一点点机会都没有了。
「真的?」她怀疑的问,「你要是觉得委屈的话,就直说好了,用不着勉强。」
「一点都不勉强。你还带了什么吃的?我又饿了。」他立刻转移话题,不想继续这个杀风景的话题。
「还有洋芋泥、水果沙拉、鲔鱼三明治。你比较偏好肉食吗?对不起,我还不晓得你的口味。下次我会准备一些烤鸡腿什么的……」她有点讨好的说着,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想让他走。
「不是应该我来迁就你的饮食习惯的吗?别麻烦了,我对食物并不挑剔。」只有对女人才十分挑剔。也不知怎么搞的,方为若就是对了他的胃口。「你准备什么我都吃,简单一点就好了。」
「不麻烦的。我喜欢烹饪,那很好玩的。」特别是煮给喜欢的人吃。以前程宇明也很欣赏她的厨艺,可这是一个职业厨师可以取代的工作。
「你若是肯让我跟在旁边帮帮忙,一定更好玩。」说穿了,他仍是想要进她家门。
方为若听出了他的意思,居然很想答应。也许是因为那双澄澈的眼睛吧,怎么看也不像是坏人。她告诉自己。
「雨好像停了。」她没有直接答覆,「我们去买慢跑鞋吧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