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室的早晨通常是这么开始的。
同事们心照不宣的相互看了看,不用说,光是听到课长快喷火般的怒吼,就知道迷糊女郎一定又做了什么好事。
不出众人所料,一个戴着黑框眼镜、皮肤白皙的瘦高女子抱着一堆资料踉跄地从课长室里跑出来,模样狼狈的教人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同情她。
「我真的觉得这样改比较顺……」她还没说完,一转身又撞到了门,手中资料以天女散花之姿落满地。
其它人对看一眼,猜也猜得到下一步就是课长怒气冲冲的跑出来。
果真,从课长室里奔出一个人影。
「我说朱小姐,妳爱怎么改我管不着,但是剧本是我昨天跟妳推敲了一个下午才出来的,可我今天早上一来,耶嘿!」他扬扬手中剧本,「这是什么?跟我们昨天说的完全不一样!」
朱锁锁可怜兮兮地看着江为铭,他近一米八的身高配上无人可匹敌的大嗓门真的让她害怕,从小她就怕他。
「我知道啊……」
「知道?知道个头!」他忍着满肚子怒火蹲下来,一张张地帮她捡。「我求求妳别再给我出乱子了,好不好?」
说真的,朱锁锁的文笔很不错,但是每次她都不在意开会的结果,擅自修改剧本,这点最令他苦恼。虽说出自她笔下的剧本都比先前通顺流畅多了,但也不能这么不尊重人啊!
她手忙脚乱的捡资料,胡乱点点头。「是、好、对、我知道。」
她不希望他发脾气的,真的。只是看到那么不通顺的剧本,她就会全身不对劲,很想改一改嘛!她真的不是故意的。
朱锁锁啊朱锁锁,为什么妳每次只不过想把事情做好,却总是把事情往奇怪的恐怖情况推进呢?
从小到大都一样。
江为铭当然知道她是个迷糊蛋,索性帮她抱起成迭数据,皱着眉头随她一块走到位子上。
「记住,以后要改东西前先跟我知会一声。」
「好。」她敷衍的点点头。
江为铭拍拍她的肩膀,压低声音说:「下礼拜来我家吃饭吧,妳爷爷托我爸带了东西上来给妳跟华容呢。」
她顺从的点头,江为铭满意地转身走向课长室。朱锁锁在他转身时看到他右脸侧上一块小小的红色印记,一时间发起呆来。
小时候老是欺负她的孩子王长大后转了性,变得比较成熟,对她不再恶声恶气。甚至在她准备高中联考时,还毛遂自荐地担任起她的家教。转变之大,让所有人都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,以为他是不是头壳坏了。
朱锁锁从来不是个聪敏伶俐的女孩,更别提那平庸的外貌。
跟她那美丽娇俏的妹妹朱华容一起站出来,她马上给比到津巴布韦去。
但是从她考上大学、上来台北,江为铭对她的关心照顾从没有间断过。有些人认为他们是一对,是这样吗?她这么认为。
她总觉得江为铭对妹妹的好感更强烈,只是拿自己当个幌子罢了。
不过这一切都是她的猜想,谁知道江为铭心中打什么主意?
说真的,很难将以前那个老是揪着她的辫子、叫她小哑狗的讨厌家伙,与现在的江为铭联想在一块。
现在的他身形高大,五官端正,再加上大学一毕业便进入绩优股的软件公司,短短四年已经升上课长的位子,成了不少女子心目中的理想金龟婿。
她知道在办公室里有些人对江为铭很有好感,但他却只对她们两姐妹好。
妹妹以为江为铭喜欢她,所以对他没有防备。
而她的迷糊与慢半拍,快步调的江为铭很受不了,常常要她快一点;但往往只要她一加快速度,就错误百出。
江为铭时常被她气得哭笑不得,却又对她无可奈何。只好先帮她做好计划,再放手让她去做。
「喂,姐姐,回魂、回魂。」
一只纤纤玉手在朱锁锁眼前摇晃,企图唤回她涣散的思绪。
她恍恍惚惚地抬起头,便见一张娇俏小脸对她展开甜甜的笑容。
「刚刚我在经理室都听到江大哥念妳的声音,大得吓人哪。」
朱华容人如其名,花容月貌,再加上完全不似其姐般的伶俐聪敏,使她自幼就是个万人迷。
她深深叹了口气,「我又惹他生气了。」
「我想妳哪天不惹他吼一遍,他铁定会浑身不对劲。」朱华容笑了,鼓励似的拍拍她的肩,「好了、好了,别再恍神了,赶紧回魂工作先,晚上我有事,记得早点回家休息喔。」
「妳又要出去玩啊?」她不赞同的摇摇头,「今天是谁啊?」
朱华容对她抛了个媚眼,用娇嗲的口吻甜甜的说:「这是秘密喔!」还伸出纤长的手指左右晃了晃。
「是火红法拉利?还是呼噜噜莲花?」朱锁锁总是擅自为妹妹的追求者取一些怪名字,因为每次在窗台边看到的都是不同的车子,很少见到那些追求者。
见她想再多言,朱华容连忙闪人。
看着妹妹姣好的身材包裹在剪裁得宜的套装里,摇曳生姿地走出办公室,众多男同事直勾勾地望着她的身影,口水都快滴出来了。
朱锁锁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衬衫、牛仔裤,摸摸自己的黑框眼镜,不由得自怨自艾起来。同一个娘胎出来的,怎么华容那么好看,她却像个死气沉沉的老太婆呢?
也不过才差两岁而已,外型却差那么多。
不只外型,连能力都有差别。
她从小就是个数理白痴,大学念个不痛不痒的中文系,毕业后换了好几个工作,最后才在江为铭的介绍下进了公司当个小文编;华容却是精明干练,大学考进明星大学的国贸系,一毕业就被这家游戏公司延揽,负责国外业务。
老天真是不公平。这句话在她们两姐妹身上得到最佳印证。
朱锁锁认命的叹口气,把视线转向自己的计算机,开始日复一日的枯燥工作。
***
法蓝一下飞机就觉得不舒服。
并不是因为他坐了十七个小时的飞机,也绝对不是因为时差问题,而是种诡异的不舒服感,彷佛身体与头是分开的,完全不听自己使唤。
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法蓝并不陌生,这辈子他已经经历过两次,但是这么突然还是第一次。
强忍着身体的不适,他伸手招了辆出租车,开往台北。
为什么他今天会在台湾?这要从三天前,他突然接到一通父母的电话开始——
「法蓝,你应该回台湾找那个女孩。这不但是我们狐族的规定,也是天理法则,不容更改。」
「为什么我非得回去不可?」
法蓝抓着褐棕色的头发,对着电话彼端大吼。自从十岁时发生那件事之后,他就被父母送到纽约念书,再也没回去台湾。对台湾,他有段无法磨灭的恐怖回忆。
「妈,我真的不想回去。」
「可是……可是你不回来的话,你要怎么找那个女孩?要怎么报恩?」法蓝美丽的母亲在电话另一端,细声提醒他无情的事实。
这……「难道没有别的方法吗?」
至少不要在「这个时候」。
「没有。」回答得十分决绝。
「那我晚点回去,」法蓝也倔强得很,「我绝对不要在这个时候回台湾!」
电话彼端先是静默,好一会才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啜泣声。「可是……我好担心你哪……」
明知儿子最怕女人掉泪,还用这一招来对付他。
法蓝还来不及说些什么,电话又传来另一个声音,「小子,别找借口,快给我夹着你的狐狸尾巴滚回来!」
暴怒的粗声大喝,是法蓝那大胡子老爸,将太座捧在手上的好男人一族。
「爸……」
「爸你个头!三天后不见你人影,以后休想找你老爸老妈!」
「乓当!」用力挂断电话,差点震坏法蓝比一般人灵敏的耳膜。
他无奈的看着手中嘟嘟作响的话筒,怎么办?二十年了,他时常想起自己在台湾怎么被一群野蛮的小鬼欺负,是一双小小软软的手将他抱起……他记得,小女孩身上特有的甜香;还有小女孩为保护他而被甩了一巴掌,他用尽全身力气化为人形只想为她讨回公道……
他记得,一切影像都深深烙印在他的心坎里。
他也没有忘记,为了在那个时候化为人形,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分钟,他却休养了整整一年才能再回复到人形。
一整年,一整年耶!
从此之后,他死也不肯再踏上台湾一步。青少年在住宿中学度过,还好没发生什么事,之后念大学、实习也都是在米兰或纽约之类的外国都市,无论美丽的母亲跟暴躁的父亲好说歹说,他都不愿意回台湾。
太恐怖了,被扯掉毛皮这种衰事一生一次就够了,他不想再来第二次。谁知道台湾小鬼头现在进化到多野蛮的地步!
也因为小女孩救过他,所以,依照狐族第一条规定,当他有能力时,就得赶紧报恩去。
令他头大的是,狐族中流传着:在什么日子被救起,在那个日子回去找恩人,成功的机率比一般日子机率大很多。
受过人类恩惠的狐狸很多,每一年都是由不知道活了几千年的狐族长老决定谁该去还人情债;今年那白胡子老头隔海一指就决定是他,真是倒霉。
法蓝紧抓着头发,那个死老头!一定是在气自己去年死都不肯回去参加狐族会议的事情,现在分明是公报私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