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前我发生了一件很糗的事。
在我的一生中,糗事不少,所以能让我记得的一定特别糗。
当时,我人在台北车站月台,准备搭车回中部老家,火车来了,人很多,在推挤中,我的拖鞋掉了。
其实拖鞋掉了也不打紧,捡起来就好对不对?问题是那只拖鞋很刚好的掉进火车和月台中间的缝隙--也就是铁轨上面。如果我想把它捡回来,这班火车势必坐不上,就在我犹豫的时候,火车开动了……
你们能想象穿着一只拖鞋有多丢脸吗?尤其是当乘客陆陆续续下车,所有人全盯着你的脚看的时候,所以我做了一个决定--把另一只拖鞋也丢了。
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这到底算是个明智还是愚蠢的决定,究竟是赤着一只脚比较丢脸还足赤着两只脚比较丢脸?我只知道,那是我一生中经历过最长的旅程。我竭力对别人奇异的目光视若无睹,假装很享受赤脚踩地的感觉,努力摆出最优雅的姿势--那可真难!
尤其我下了火车之后,还要走一段路到公车站。坐完公车之后,还要走上十五分钟的路程才能回到家。
这件事给了我一个教训,就是以后坐火车绝对不要穿拖鞋,至于感想……只有一句话。
当时,真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