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这也间接制造自己和她相处的时间,几天下来,她的态度也渐渐软化。
“你还是选择他。”艾伯特心知肚明地问道。这些天他和浓根本没机会独处,因为有一尊守护神挡在中间,只有现在“好心”地留下几分钟的时间让他们话别。
经过这几天当电灯泡的日子,让艾伯特更清楚地知道她的心意。
她只要看到杜隽臣,整张脸就会变得更加明艳照人,连白痴都可以看得出她的心意。
可是他实在不懂为什么她会选择杜隽臣?他和杜隽臣的条件明明不相上下啊!
尽管他已看出她不再像先前那般迷惘,但仍试图做最后的努力。“我难道一点机会也没有了吗?”
“艾伯特,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。”她真诚地说。
“但不会是男朋友。”要说他不沮丧失望是骗人的,但感情终究是不能勉强的。
“对不起。”季可云歉疚地看着难掩失意的艾伯特,她无法回应他的感情,只能说抱歉。
“不要跟我说抱歉,感情本来就是你情我愿,怨不得别人。如果你以后发现我比他好,可别忘了来‘喀麦隆尔’找我。”他故作轻松地说笑。
凭良心说,经过这几天的观察,他发现杜隽臣其实是个不错的男人,而且对云也是有感情的,只是不愿坦诚表白。
“艾伯特……”
“我也该上飞机了,多保重。”一说完,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偷了她一吻后,便逃难似地冲进证照查验处,还隔着玻璃窗得意地做出胜利手势向杜隽臣示威。
气得杜隽臣不顾形象的在大庭广众下,大声咆哮。“艾伯特,你给我回来!”他恨不得宰了那个臭小于,真是一秒钟都大意不得。
早有预谋的艾伯特,跟他隔着玻璃帷幕,蓝眼瞪黑眼,还不时扯出鬼脸气他。
“艾伯特——”杜隽臣被激得恨不得冲进去抓人,却被季可云快步拉离现场。
“干嘛拉我走?我还没修理那臭小于!”他心有不甘地嘟嚷。
“有一大堆人看着你们两个一里一外的叫嚣,很丢人耶厂她实在受不了众人好奇的眼神扫过来瞄过去的。
跟着季可云走往停车场的路上,杜隽臣不时偷瞄她被艾伯特偷亲到的红唇,只要想到那一幕,他就愤愤难平。
臭小于,临走前还故意摆他一道,吃定他无法进去宰人。
“怎么了?”沿路就听见他在碎碎念,可是又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?
“他偷亲你。”杜隽臣指出艾伯特的罪状。
“对呀,而且那还是我的初吻耶!”季可云也是一副损失惨重的模样。
其实刚才只是轻轻地碰到嘴唇而已,根本不能算是吻。只不过她一直护唇有加,从没让人越雷池一步,没想到一时失防就被艾伯特给占去便宜。
“啊!那是你的初吻?我非宰了那小于不可。”他气疯了,倏地转身想冲回去找艾伯特算帐。
季可云赶忙拉住他。“别闹了!难不成你要追到‘喀麦隆尔’不成?”
他咬牙切齿恨恨地道:“我立刻订下一班飞机追去,非打得他满地找牙不可。”
“你疯啦!”没想到一向稳重的他,会有这么冲动、孩子气的一面。
杜隽臣又妒又气地看着她的唇,突地灵机一动,他决定吻去那个小子的痕迹,而且说做就做。
他二话不说地将她拥进怀里,双唇准确无误地印上她的,努力且仔细地“消毒”,直到他认为没有印记残留,才满意地松开她。
季可云睁着一双亮澄澄的大眼瞪着他得意的笑脸,他怎么可以在她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时候,夺去她真正的初吻!
看到她一脸懊恼的表情,杜隽臣怀疑她不愿让自己吻她。
“不喜欢我的吻吗?”
“才不是呢!”她不平地摇头否认。
她才不是不喜欢他的吻,只是太突然了。
“那你干嘛一脸懊恼的模样?”听到否认的答案,他才松口气,但仍不解她的反应。
“我都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结束了。”季可云说出自己在意的重点,她都还来不及品尝就结束了,怎不教她懊恼?
原来她并非讨厌他的吻,反倒是觉得这个吻太匆促了。
他好笑地看着还一脸惋惜的可人儿,心中对她的好感又增加了数分。
“那我就更应该好好表现,让你可以仔细品尝。”
他捧起她的脸,温柔地印上她的唇,并一再加深这个吻的深度和热度,索取她口中的甜蜜,直到彼此都气喘吁吁,才勉强自己松开,但仍紧紧拥着她。
等到呼吸稍稍平顺后,他故意坏坏地问:“还满意吗?”
季可云又羞又气,不过她也不是省油的灯。
“我又没比较过其他人,怎么知道你的技术如何?也许我该找个人试试,就艾伯特好了。”
“不准你去找他!”杜隽臣醋味十足地制止。
“要不然我怎么知道你的技术是好是坏?”她故意唱反调。
“用不着比较,反正我就是最好的。”他一副没得商量的模样。
“霸道!”季可云嘴巴上虽然抱怨着,但心里可是甜得很呢!他的占有欲正显示出他的在乎。
“没错,我就是霸道。”他一点也不以为忤,反正除了他以外,不准其他男人碰她。
她笑得更甜了,之前对这件婚事不确定的阴影,正逐渐淡退。
“想不想出去走走?”杜隽臣提议。
“好啊!”季可云想也不想就答应。
“想去哪儿?”杜隽臣牵起她的手,走到车旁替她打开车门。
“都可以。”只要是有你的地方。季可云在心里默默加了一句。
杜隽臣将车开往阳明山上一间名叫“克洛卡斯”的小咖啡屋。
“哇!这里的感觉真好!没想到台北也有这么美的地方!”季可云等不及杜隽臣替她开车门,就自己开门走了出去,她连声地赞美,显示出内心的惊喜。
这是一间典型的欧式小屋,坐落在群山环绕的青翠山林里,红瓦白墙,墙上还攀爬着开有紫色和黄色小花的藤蔓,屋前的庭院盛开着白色、黄色和淡紫色的花朵,将这里妆点得更为缤纷。
好一处世外桃源!
“你喜欢?”杜隽臣有些意外她会喜欢这里,因为此处只能以简朴来形容,跟她的生活环境有很大的差别。
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带她来这里?他还不曾带其他人上来过呢!
“嗯,好喜欢。”季可云晶亮的双眼,笑盈盈地看着他。
杜隽臣牵起她的手,缓缓地步上阶梯,打开木门走进屋内。
由于还没到用餐时间,店里只有几个喝下午茶的客人。
“欢迎光临,啊!隽臣,好久不见!”一名娇小、模样姣美的年轻女子听到开门的铃铛声响起,立即出声招呼,一看清楚来者,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,人也迎了上来。
听到女子的招呼声,柜台后面立刻探出另一张俊酷有型的脸。
“嗨,好久不见。”男子纳闷地看向杜隽臣和他身边的陌生女子,杜隽臣从不带人上来的,他自己常说这里是他心灵的秘密花园。
“她是季可云,我的未婚妻。”杜隽臣正式地将季可云介绍给他最要好的朋友。
杜隽臣的介绍词一说完,立刻引起男子的强烈抗议。
“你什么时候订婚的?怎么都没通知?”男子快速地走出柜台逼问。
杜隽臣没理会陆风,继续他的介绍。
“他们是我最要好的朋友,陆风和他的妻子李敏华。”
“你们好。”季可云大方地打招呼。
她仔细打量这对夫妇,发觉他们的气质、相貌都非常出色,尤其是陆风,怎么看都不像是咖啡屋的老板,他的气势太惊人,绝非池中物。
“连订婚也不通知,还说什么最要好的朋友?”陆风还在喃喃地抱怨。
“风,别这样。”李敏华低声喝止。
杜隽臣温柔地带着季可云来到视野最好的位子落坐,淡淡地扫了陆风一眼。
“我这不是来了吗?你们是第一个知道这消息的人,还有什么好不满的。”
杜隽臣摊开一本menu放在季可云面前。“想吃点什么?”
季可云仔细翻阅menu,她发现这本menu有别于其他店铺,是纯手工自制的。头缀有压花,花材都是庭院里的花朵,而且每道菜旁都有精美的彩色插画,轻易地勾引人们的胃口。她猜想应该是老板娘亲手绘制的,上头的字非常秀丽,正如她的人一般。
“你介绍吧。”每一道菜看起来都好诱人,她实在很难做出取舍。
“你可以试试蒜煎牛排,陆风的手艺真不是盖的。”杜隽臣一副垂涎三尺的表情。
“你以为捧捧我就没事啊?哪有这么容易放过你,你今天就留下来洗盘子吧。”陆风故作高姿态地下达指令。
“Yes,sir。”杜隽臣摆出举手敬礼的动作,惹得三入哈哈大笑。
“你也可以请隽臣下厨,他的青椒牛肉炒饭才是一绝呢!”李敏华拖杜隽臣下水。
“想吃吗?”他虽然厨艺不错,却难得下厨,因为他不喜欢满身油烟味。
“嗯。”季可云大大地点个头,表达她强烈的意愿。
他伸手将她搂进怀中。“我等会儿炒一盘给你尝尝。”
陆风和李敏华瞠目结舌地看着杜隽臣宠溺的神情。
虽然隽臣给人的感觉很随和,可是与他熟识的人都知道,他并不是一个容易亲近的人,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淡漠的人,他擅用疏远的笑容来隐藏真正的情绪,很少人能摘下他的面具。
陆风和李敏华相视一笑,看来杜隽臣已找到他的真命天女,他们都替他高兴。
“我也要吃你的青椒牛肉炒饭。”陆风一脸嘴馋地闹着。
“放心,少不了你的。对了,安安呢?怎么没看到他?”杜隽臣问起陆风和李敏华的四岁儿子——陆品安。
“他在后面,我去叫他。”李敏华起身往屋后走去。
“杜叔叔!”没多久,一个长得白白胖胖、眼睛又大又圆的可爱小男孩边跑边叫地冲进杜隽臣的怀里。
杜隽臣笑着将他抱坐在腿上,捏着他肉肉嫩嫩的脸颊,故意闹着他玩。
“哇!安安,你越来越胖了,叔叔都快抱不动你呢!”
“哪有?爸爸还说我太瘦了,对不对?”陆品安急着寻求陆风的认同。
“对呀,我们安安哪有胖,只是瘦肉太少,肥肉多了点而已。”陆风正经八百地附和。
“对呀。”陆品安只听到“瘦”字,就得意地抬起他的双下巴看人,一副你污辱我的“肉”的可爱模样,逗笑了在座的四个大人。
陆品安不知道大人在笑什么,不过他猜他们是在笑他说得很对,所以他也跟着格格傻笑。
“你儿子好可爱喔!”季可云喜爱地直盯着陆晶安看,她本来就喜欢小孩,尤其对长得可爱的小孩最没抵抗力。
“你没看到他皮的时候呢!”李敏华嘴里虽然抱怨,但眼中的宠爱却是显而易见。
陆品安一听到好听的柔细嗓音,就马上找寻声音的主人。一看到季可云,他的眼睛立刻呈现“心”形,他最喜欢漂亮的姐姐了。
“哇!好漂亮的姐姐!我要姐姐抱!”陆品安的小狼爪伸向季可云,身体也不安分地扭动,想要“转台”。
杜隽臣抓不住他不断蠕动的身躯,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小色狼翻山越岭,最后占领季可云香软的胸口。
“为什么叫我叔叔,却叫她姐姐?”杜隽臣不平地抗议。这样他不就变成可云的长辈了?
陆品安才不理会他的抗议,径自在季可云粉嫩的脸上留下许多口水印,而且他的头还拼命地往季可云的领口钻,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踢翻一个大醋桶。
“哇!姐姐好香好软好舒服喔!”
杜隽臣两眼冒火地看着陆品安攻城略地,最后终于忍无可忍地一手拎起他,将他丢给在一旁看热闹的陆风。
“你这个小色狼!我都还没做的事,全让你一个人做光了。”他占有欲十足地环着季可云,眼睛还忿忿不平地瞪着罪犯,他强忍不吃的“美食”就这么人了这小色狼的嘴。
他知道自己很可笑,竟然跟一个小鬼争风吃醋,但一看到安安跟季可云那么亲密,他还是忍不住醋劲大发。他从未有过这种嫉妒的感觉,而且对象还只是一个四岁小男孩!
季可云因杜隽臣露骨的话羞红了一张俏脸。
“哈哈!自己动作慢,还有脸怪别人?我们家安安可比你懂得把握机会。”陆风得意地摸摸儿子的头,他不但不同情杜隽臣,还落井下石暗讽他不如一个孩子。
“我这叫尊重,你懂不懂?”杜隽臣咬牙切齿地瞪着眼前的大小色狼,那小色狼还不知死活地直嚷着要季可云抱,他只好拼命地拨开小魔爪。
“是喔?”陆风摆明不相信,这哪叫尊重,明明就是“饿鬼假客气”。
李敏华赏了大小色狼各一记爆栗,为杜隽臣解围。“你啊,真是教坏小孩。”
两匹狼不约而同地用手抚摸痛处,神似的两双眼,委屈又可怜地看着李敏华。
杜隽臣得意地露出奸笑,看着色狼变成摇尾乞怜的笨狗,真是爽啊!
“你笑什么?牙齿白啊!”陆风恼羞成怒地低嚷,没想到他的亲亲老婆竟帮着外人欺负他。
李敏华看到桌上空荡荡的,才想到连茶水都还没上呢!
“真是不好意思,一聊天就把时间给忘了,风,你赶紧下厨,我们还可以趁客人来之前先吃,否则就有得等喽。”
“好啊。那我就可以吃到陆先生的蒜煎牛排,还有你的青椒牛肉炒饭。”季可云开心地点菜,她从没想过有机会可以吃到他亲手煮的东西。
“你吃得下?”杜隽臣怀疑地看着她纤细的身材,他才不相信她吃得完。
“我就是想吃嘛!”季可云拿出对付她爸爸的必杀绝招——撒娇,软软嗲嗲的嗓音,听得杜隽臣整个人都茫了。
“走啦!准新郎官,煮饭喽!”陆风架着还一脸茫酥酥的杜隽臣往厨房走去,交给他一支锅铲,他才不会放过这个可以品尝美食的机会。
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的杜隽臣,发现自己已经一手拿着锅铲、一手拿着锅子,正被陆风押着炒菜,于是只得口头警告陆品安。
“小色狼,不准你靠近她!”
陆品安一点也不甩杜隽臣的警告,他敏捷地爬进季可云软软香香的怀里,还露出一脸得逞的奸笑,那笑容和陆风如出一辙,气得杜隽臣只能拿锅炉发泄。
“我好羡慕你!”季可云抱着圆滚滚的陆品安,看着一脸幸福的李敏华,她并不在乎锦衣玉食,她向往的就是像这样的夫妻生活。
“你知不知道这间店为什么取名,克洛卡斯’?”李敏华反问道。
季可云摇摇头。
“庭院里所种的花叫做番红花,它的原文是Crocus,中文翻译为克洛卡斯,克洛卡斯的花语是——等待着你。”李敏华慢慢地说着这间店名的起源由来。
“陆风是个喜欢四处流浪的摄影师,越是人烟罕至的蛮荒地区越是吸引他,我一年难得见他一面,整整等了他十年,才总算有了结果。
“而‘克洛卡斯’这个店名,就是我这几年等待的心情写照,其中的甘苦只有自己知道。我也曾想放弃,还好有了安安,我才能咬紧牙关熬过来。”李敏华表情恬静安详,轻描淡写地述说她的过去。
但季可云仍捕捉到她的眼底一闪而逝的痛苦,看来每个人都有一段难言的过去。
那她自己十几年的等候,是否也算是有了美满的结局?
李敏华看出她的疑虑。“别想太多,我相信对隽臣而言,你是特别的。”
“可是他爱我吗?”她很清楚自己对他不只是迷恋而已,还有着深深的爱恋,但他呢?
“你何不自己问问他?”李敏华微笑道,似乎早已洞悉一切。
季可云还想再进一步询问,可是陆风和杜隽臣正端着盘子走过来。
“旁观者清,当局者迷。”李敏华说完别具寓意的话后,也起身帮忙上菜。
“吃饭喽!”陆晶安高兴地跳下季可云的腿,帮忙摆餐具。
杜隽臣上完菜后,眼明手快地拦截住正准备再次爬进季可云怀里的陆晶安,将他塞给陆风,不准他越雷池一步。“安安,你坐这里。”
“小气鬼。”陆品安嘟着嘴埋怨。
“哼厂杜隽臣不理他,季可云是他的,谁也不准碰。
“别理他们两个,我们先吃。”李敏华招呼季可云用餐,无视于他们的争夺战。
这是季可云吃得最开心的一餐,不仅气氛和乐融洽,料理也很美味可口,而且还是杜隽臣亲手煮的呢。
在他们吃得差不多的时候,客人也陆陆续续地进门,杜隽臣理所当然又被抓进厨房帮忙。
季可云看到其他人忙得不可开交,让她也兴致勃勃地想插一脚。
“我能帮什么忙吗?”
李敏华有些为难地看着季可云,她一看就知道季可云是个富家千金,而且她身上的服饰又是超贵的名牌,万一沾染了油污,怎么好意思?可是看她跃跃欲试的神情,她又不忍拒绝。
想了一下后,终于找到一个适合她的工作。“那就麻烦你帮忙点餐喽。”
季可云仔细地聆听李敏华交代的事项,并一一记下。
“你好,欢迎光临。”听到门上的铃铛响起,季可云立刻带着笑容迎向来客,开心地做着她的第一份工作。
忙到九点多,季可云已经可以驾轻就熟地招呼客人,有些男客还乘机跟她搭讪,其中有一个人自称是星探,想要挖掘她当明星,却被她婉转地拒绝。
陆风注意到杜隽臣越握越紧的拳头后,当下决定放人,否则不晓得待会儿又要损失多少碗盘。
“反正也没什么事了,你们可以先走。”
杜隽臣没等陆风说完,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脱下围裙走出开放式的厨房。他右手环占季可云的肩,瞪着正在问她名字的登徒子,宣示他的所有权。
“我们走吧。”杜隽臣几乎是半拖着季可云走的,他无法忍受有人靠近她,跟她谈笑,她的一切都是属于他的!
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很可笑,但他就是忍不住。
“可是……”季可云回头看看餐厅,里头还有很多人在用餐,而且她才刚做出兴趣,不想这么早走。
“你想跟我去约会,还是要留下来端盘子?”杜隽臣很“民主”地让她拥有选择权,他就不相信自己的魅力会比不上那些脏碗盘。
“这……”季可云很认真地考虑,她虽然很想跟杜隽臣独处,但她也很想留下来帮忙,这可是她的第一份工作。
“你还当真考虑啊!”杜隽臣受挫地嚷着,没想到在她的心里,自己跟脏盘子是同等地位。
“没有啦,我当然是想跟你在一起,可是我们如果先走,会不会不好意思?”季可云当然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,男人是很爱面子的。
“别担心,他们平常还不就是这样忙过来的。”杜隽臣温柔地架着季可云上车。
“我们去看夜景吧。”
杜隽臣将车开上山,停在一处偏僻的平台。
他牵着她,小心地走上木造的观景台,上头已有三三两两的人群。
“好美喔!”她着迷地看着远处的夜景,山下的灯火如同放在黑绒布上的各色珠宝,闪耀着五彩光芒。或许是有杜隽臣相伴的关系,她总觉得今晚的夜色特别美。
他着迷地望着她娇俏的孩子气模样,似乎任何平凡的事物透过她的眼看来,都会自动转换成一幕幕美景。
杜隽臣牵着季可云慢慢地沿着山路往下走。
“哇!风好凉、好舒服喔!”季可云迎着徐徐凉风,她索性解下发带,让长发享受风的吹拂。
“对你而言,所有事物都是美好的。”杜隽臣道出对她的观察结果。
“什么意思?”
“比如说刚才吃饭的地方,别的千金小姐根本不屑一顾,但你却可以快乐地享受,而且还主动要求帮忙。”杜隽臣进一步解释。
“我只是比较幸运,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,但是金钱并不能代表一切,有钱也不表示就高人一等。若因身为有钱人,而刻意避开某些事物,那人生多乏味啊!”季可云说出她对生活的观感。
“也许是你的成长环境,让你可以客观地看待事情吧!”出生在一个显赫富裕的家庭,无需为生活奔波劳苦,并且倍受宠爱保护,自然不会感受到钱的作用和价值,也就不会以世俗的贵贱来评断事物,反而可以更超然地看待一切。
“或许吧!”季可云耸耸肩,她不否认因家境的关系,过得比一般人悠游自在,也养成她淡泊名利的个性。
杜隽臣着迷地看着她映着淡淡月光的脸庞,圣洁得仿佛不容亵渎,他蓦然一惊,觉得自己正如季可君所说的,他根本配不上她。
他已被社会的大染缸染得失去原色,怎么配得起纯洁无瑕的她?
“怎么了?”季可云敏感地发觉他的失落,关心地问。
“也许你哥哥说得很对,我根本配不上你。”他黯然地说着。
“为什么突然这么说?”
“跟纯真的你比起来,我觉得自己早已乌烟瘴气,我怕自己会弄脏你。”
她停下脚步,突然将他带到隐密的路旁,拉下他的头,主动凑上自己的唇。
“别再说这种话,我不爱听。你就是你,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你。而且现在的我也沾染了你的气,所以我也跟你一样了。”她认真地说着。
她的话深深打动了他,他就是欣赏她这点,只以单纯的眼光看事物,不受世俗观点所影响,而且没有矜贵的骄气,实在非常难得。
她不但有惊人的美貌,还同时拥有一颗足以媲美她外貌的心灵和胸襟,更重要的是她懂得他。
他确定自己已经深深地恋上这个独特的女子。
对她,他绝不放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