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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漠苍鹰的欲望 第六章

  公元1749年,阿玛德?伊本?萨伊德德领导阿曼各部落赶走波斯人,建立萨伊德王朝,定国名为马斯喀特苏丹国,而他的继任者是苏尔坦?伊本。阿玛德.伊本.萨伊德,也就是说,若是按照正确历史演进,卡布斯本来应该要被弟弟害死,苏尔坦才得以继任苏丹。

  但历史纪录上并没有卡布斯的存在,这很可能是因为卡布斯是被苏尔坦害死的,所以他才刻意抹去一切有关卡布斯的纪录,以免在历史上留下恶名。

  「妳在看什么?」

  欧阳萱莎回眸,目光一触及身后的男人,一份模糊的记忆突然清晰地浮现于脑海中。

  「卡布斯?」

  现在,她终于想起来了,她之所以会对卡布斯这个名字感到熟悉,是因为二十一世纪的阿曼苏丹就叫卡布斯,就是他把马斯喀特苏丹国更名为阿曼苏丹国,但由于她只对历史感兴趣,对于现任者向来兴趣缺缺,也就没有留不太深刻的印象。

  如果是历史中的人名的话,只要被她记住了就绝不可能会忘记。

  「嗯?」

  俯下来注视她的眸子宛如星夜般黑黝又闪亮,低应的嗓音沉沉地传进她耳际,潺潺流入胸膛里回荡,再次挑起那股奇妙的悸动温柔地撞击她的心,于是她明白,她绝不后悔因救他而改变了历史。

  「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?」她漫不经心地问。

  卡布斯奇怪的看她一下。「十一月十八日。」

  「十一月十八?这可真巧!」居然跟二十一世纪的卡布斯苏丹同一天生日!

  「巧?」

  「你最喜欢什么动物?」

  「……马。」

  「哎呀!更巧了!」二十一世纪的卡布斯苏丹也特别偏爱马,尤其是阿拉伯纯种马。

  「阿伊莎,妳到底在说什么?」卡布斯又蹙起眉头来了。

  「呃?」一愣,欧阳萱莎终于回过神来。「啊~~没什么,我是说,你刚刚问我什么?」

  卡布斯狐疑地注视她片刻。

  「妳在看什么?」

  「我在看什么?」欧阳萱莎耸耸肩,「也没看什么,我只是在想……」视线拉回原处。「苏丹王宫好象很大……」

  其实她好想自己到处去看看,但没有经过丈夫的允许,妻子哪里也不可以去,别说高耸厚实的宫墙外,就连到隔壁去探探险也不行,这是阿拉伯人的习俗,她也没辙。

  改天再偷扮成女奴溜出去玩好了。

  「确实是很大,宫墙里头包括有父亲的狮子宫与后宫,我的鹰隼殴和苏尔坦的黑狐殿,」卡布斯淡然道:「每一座宫与殿都有各自的庭园楼阁、厨房马厩、卫士太监与奴隶侍女等,宫墙与宫殿之间还有卫士的驻扎区,算算起码住了有三千人以上吧!」

  「酷!」欧阳萱莎惊叹的低呼。「但,怎么这么快就建筑完成了呢?我是说,萨伊德王朝不过建立二十多年而已不是吗?」

  「这里原是由葡萄牙人起建的总督府建筑,经过一再扩建,波斯人占领期又改建成宫殿形式,最后父亲又改建了一次,将所有建筑分隔为三个部分,再增建一座清真寺,方始成为如今的规模。」

  「难怪,」欧阳萱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。「到目前为止,我所见到的都是典型的葡萄牙混回教风建筑。」虽然正确的历史并不是这样,不过,管他呢!从她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开始,历史就被她改变了不是吗?

  「妳是说正殿的哥德式拱门和玻璃窗,以及中庭的帕拉迪欧的古典柱式和八角形回廊?」

  说着,两双视线不约而同往下绕一圈,再往前眺望。

  前方约五十公尺处正是鹰隼殿内最辉煌壮伟的正殿--卡布斯的居处,虽然外表富丽堂皇,其实内部相当简朴,除了建筑本身巧夺天工的雕琢与复杂精致的壁饰以外,并没有太繁复奢华的装潢。

  不过以上那些都不是欧阳萱莎自己亲眼见到的,而是从服侍她的女侍梅塔和太监亚密那边听来的转播新闻。

  「对,那是典型的欧洲风格。」

  「妳怎么知道?」

  「我看过图片。」听出他语气里的怀疑,欧阳萱莎连忙转开话题。「这里除了我之外,真的没有其它人住了吗?」

  卡布斯瞄她一眼,看不出他的眼神是什么意思。「没有。」

  虽然是夫妻,但欧阳萱莎并不是和卡布斯住在一起,甚至不是住在同一栋建筑物里,而是住在王子的后宫。

  如同苏丹的后宫一样,王子的后宫自成一个完整的区域,最外围是太监与侍女的住处,内圈则是王子的妻妾宠妃的厅室--二楼是住处,一楼是各种休闲厅堂,还有一间专供王子召唤嫔妃侍寝的大寝室。

  起码可以住上二、三十个嫔妃的后宫与正殿之间隔着一座中庭花园,以华美的回廊相连,不得王子召唤,任何嫔妃都不得任意踏上回廊半步。

  此刻,欧阳萱莎便是在大王妃寝室的露台外打算看看整片王宫区,不过尽管她极尽目力,也只能瞧见对面的正殿与两侧的棕榈树和枣椰树。

  二楼太低了,下次她要到屋顶上去看。

  「但是,早晚会有吧?」欧阳萱莎试探着又问。

  「我说过我原本并不打算娶妻,」卡布斯淡淡道:「之所以娶妳,原是不得已,却也是我的运气,这份运气是阿拉的恩赐,一辈子只会有一回,绝不可能再有,所以我也不会再娶其它妻子。」

  「不得已?运气?」又褒又贬,他到底想说什么?

  回过头来,深邃的目光落在她天真纯稚的娇靥上凝视片刻,卡布斯不自觉地抬起手来抚上那泛着淡淡苹果红的粉颊。

  「妳是我唯一知道如何与妳相处的女人。」

  「是喔!别忘了我们还大吵过一架呢!很好玩对不对?」欧阳萱莎打趣道。「说不定以后还会再跟你吵喔!」

  放下手,「我知道妳是为我着想,而不是为妳自己。」卡布斯认真地说。

  那也不必说得这么严肃嘛!

  「知道就好。说到这……」欧阳萱莎侧身把双肘撑在栏杆上。「苏尔坦呢?」

  自从回到马斯喀特之后,卡布斯就把她扔在鹰隼殿里,自顾自跑去和苏丹讨论这件事,都三天了,也该讨论出个结果来了吧?

  「他不会死。」

  「废话,我也知道他不会死,我又不是射他的要害。」欧阳萱莎没好气地说。「我是说,苏丹决定如何处置他了?」

  卡布斯沉默一下,目光转向远处,「谋害苏丹的罪应该是唯一死刑,但父亲最宠爱的四王后不断为他求情,父亲便决定不杀他,改为把他放逐到穆桑达姆。」他的语气深沉,听不出是赞同或反对。

  「放逐?」欧阳萱莎沉吟了一会儿,「如果你们真下不了手杀他,他又非做苏丹不可,我看……」徐徐扬起一抹狡黠的笑。「为了日后的安宁,不如把桑吉巴尔分给他去做苏丹过过瘾吧!」

  除了研究历史之外,她一向不爱用脑筋,但不知为何,每当碰上与他有关的问题时,脑细胞就会主动开工忙得不得了,思绪彷佛自有主张似的不断蔓延开来,连她自己也阻止不了。

  「桑吉巴尔?为什么?」卡布斯讶异地问。

  欧阳萱莎耸耸肩。「因为那儿可以种丁香赚大钱,正适合他那种贪心的人。」

  「丁香?」卡布斯想了一下。「妳是说印度尼西亚的丁香?桑吉巴尔适合种丁香?妳怎么知道?」

  欧阳萱莎又耸肩,但这回她没有回答他,反而提出问题来。

  「我要你把从苏尔坦身上挖出来的子弹还给我,你拿到了吗?」

  卡布斯并没有生气或疑惑,因为她的问题使他又想到另一个更迫切需要解答的疑问。

  「拿到了,但……」他拿出子弹交给她。「这种子弹为什么这么奇怪?」

  欧阳萱莎瞟他一眼,「我又不是武器商,你问我那种问题我也回答不出来,不过……」她回身进屋,踩着艳丽柔软的羊毛地毯穿过整个房间到对面角落,「你不是说想看看手枪吗?」自柜子里取出背包交给他,「喏,你自己看,自己研究,别来问我。」然后自顾自换衣服。

  等她换好衣服,注意到卡布斯盘膝坐在床上,表情古怪到极点,而床上放满了从背包里拿出来的东西,她若无其事的过去拿走一大包塑料袋包起来的东西。

  「这是女人的卫生用品,你不会有兴趣的。」

  「那么这个是……」

  「面纸。」

  「什么是面纸?」

  「就是面纸。」

  「……这个呢?」

  「钢笔。」

  「什么是钢笔?」

  「就是钢笔。」

  「……这个又是什么?」

  「手电筒。」

  「什么是手电筒?」

  「就是手电筒。」

  「……这个?」

  「数字相机。」

  「什么是数字相机?」

  「就是数字相机。」

  「……这两个?」

  「弹匣和电池。」

  「弹匣?电池?我不懂,这些到底是……」

  「拜托,」欧阳萱莎呻吟。「我不是说别来问我吗?我懂的也只有数字相机和防身器说明书上的解说而已,要看自己看,在这里……」她拿来背包拉开里面的拉炼。「至于手枪你自己也会用,不必问我。」

  「但这完全不一……」

  「啊~~对了,」她把说明书拿出来放到他手上。「你懂英文字吧?」

  卡布斯瞪住那两份印刷精美的说明书--还有图解,脑袋里顿时又飞出更多大大小小的问号。

  「我在大英帝国待了一年半,所以……呃,大致上吧!」

  「最好是,如果不是我也帮不上忙,我才懒得教你呢!不过……」她又转去拿来那个二十一世纪的空箱子。「你可以自己查。」

  卡布斯不解她为何拿那个空箱子来,正疑惑间,见她随便拨弄几下,箱底竟然被拉开来了,他惊愕得不知如何反应才好,又见她自箱底取出一个更奇怪的扁平盒子打开……

  「那又是什么?」他瞪得两眼都圆了。

  「计算机。」她学他一样盘膝坐在他身旁,开始教他用计算机,虽然他还不懂什么是计算机。「第一步,你要先开机,就是按这个,然后等它……」

  对二十一世纪的人而言,玩计算机几乎像打电话一样简单,但对一个十八世纪的人来讲,计算机就像天书一样奇妙,卡布斯有成千上万个谜题等待解答,但除了教他如何使用计算机之外,欧阳萱莎一概叫他自己查,把所有啰哩叭唆的麻烦全扔给计算机去表现。

  不是「那种事我不懂,你自己查」,就是「那种事解说起来好麻烦,你自己查」,或者是「那种事我讲了你也不懂,自己查」,不然就是「那种事……呃,你自己查」。

  总之,自己查。

  最后,当欧阳萱莎自觉已经尽到为人师者的责任,把如何从计算机里查资料的方法都传授给学徒了,卡布斯却还是一知半解,事实上,他还忙着惊奇那片屏幕竟然会跑出字和图出来,而且还可以不停变换。

  阿拉,这实在是太神奇了!

  「我……不懂。」

  欧阳萱莎猛翻了一下白眼。「天哪!这么简单,你怎么会不懂呢?」

  「我在大清帝国住了将近一年,那边好象并没有这种东西……」卡布斯喃喃道,仍然在研究那片液晶屏幕。「电、电……」

  哪里可能会有!

  「计算机!」欧阳萱莎重重地说:「算了,不管你了,你自己研究,我要出去了。」

  出去?

  卡布斯皱眉,连忙拉住她的手臂。「妳要去哪里?」

  「我要上市集去看看,」都三个多月了,反正已经迟了,她就不需要再赶时间,可以慢慢研究这时代的生活背景,有什么问题,等碰上了再说吧!「听说昨天有骆驼商队到达,我想一定很热闹。」

  「妳是王妃,怎能随便出去!」卡布斯不赞同地猛摇头。

  欧阳萱莎努力想收回自己的手臂,但他抓得非常紧,她很难挣开。

  「那我扮成女奴的样子好了。」

  「妳要扮成女奴?」卡布斯不可思议地睁了睁眼。「妳疯了,绝对不可以!」

  既然挣不开,那就用甩的。「可是我想出去!」

  卡布斯还是皱眉。「妳为什么一定要出去?」

  怎么甩都甩不开,她开始掰他的手指头。「就像你想搞清楚那些东西是怎么一回事一样,我也想仔细看看这时代……呃,我是说看看这边的生活和我们回疆的生活究竟有多大的差别嘛!」

  连他的手指头都掰不动,好吧!用咬的好了。

  她刚咬下第一口,卡布斯就把她的脑袋抓起来,拧眉想了一下,好象有点明白了。

  「我带妳去。」

  「真的?」欧阳萱莎欢喜的跳起来。「好,我们现在马上去!」

  「不。」

  「不?」欧阳萱莎愣住。

  「我要先叫人准备轿子……」卡布斯一本正经地说。

  「轿子?」欧阳萱莎不可思议地喃喃道:「还是来辆法拉利吧!」

  「……还有侍卫……」

  「侍卫?」欧阳萱莎哭笑不得。「你是说超级奶爸?」

  「……以及太监。」

  「太监?」欧阳萱莎呻吟。

  饶了她吧!她是要去市集,不是黛安娜王妃要去伦敦大游行好不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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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马斯喀特是一座典型的阿拉伯中古封建城池,一座清真寺、一处市集,还有宏伟而壮丽的苏丹王宫殿,巍峨的圆顶高耸入云,统率全城,这一切都坐落在城中央,灰泥砖石的民宅散布在周围各处,城外还有一些种植大麦的农户,平常时候就像一般城市一样平和,但若是遇上赶集的日子,譬如这天……

  「天哪!现在是在逃难吗?为什么这么多人?」

  「赶集的日子都是这样。」

  放眼望去,整座城市都淹没在一片黑压压的骆驼海之中,外加成群结队的山羊与驴子商贩,蹲坐在地上的小贩叫喊得彷佛天要塌了,纵横交错的窄巷里店铺一间挨着一间,几千几百人在这当中川流不息。

  「幸好听你的话让侍卫陪伴我们来!」

  欧阳萱莎满心感激地喃喃道,已经忘了出王宫前和卡布斯进行的那一场激烈争执战,她坚持不要侍卫跟来,也不肯坐轿,而卡布斯则坚持不但一定要坐轿,而且非得带上太监和侍卫不可。

  但现在,眼见那一片人山畜生海,她不得不承认卡布斯的坚持不是没有道理,单靠他们两个人绝对无法安全度过这一趟市集探险,结束时不去掉半条命才怪。

  为了她的小命着想,卡布斯不得不作坚持。

  此刻,她舒舒服服地盘膝坐在一顶四周围着黑色纱幔的抬轿里,倚着松软的天鹅绒靠垫,累了还可以躺下来睡一觉,卡布斯徐步跟在轿旁,两位随行太监尾随在轿后,另有八位皇家卫士护卫在抬轿四周。

  一见到披在侍卫身上绣有金色皇家徽章的披风,群众立刻自动分开让路--好象红海被摩西分开似的,卡布斯和她的抬轿顿时成为市集上的注目焦点。

  「幸好我有坐轿子!」

  要回避人家的好奇目光,最好的办法就是躲起来--躲在抬轿里。

  「妳想看什么?」卡布斯问。

  「随便,哪里好走就往哪里走好了。」欧阳萱莎掀起头纱说,既然有纱幔就不需要戴头纱,不然隔着两层纱什么都别想看得到,看自己的鼻子就够了。「你为什么不骑马?」

  「人潮太拥挤,」卡布斯淡淡道:「一个不小心,马儿可能会失控伤及人群。」

  「说得也是,不过……」欧阳萱莎转眸望向另一边。「那边怎会有人骑马?」

  不但有人骑马,而且还是十几匹,团团护卫着三顶抬轿,其实当人群一见到那些骑马的人身上披着绣有银色皇家徽章的披风,已经尽快让出路来了,但那群人还嫌不够快,猖狂地驱赶人群以便加快抬轿前进的速度。

  见状,卡布斯眉峰紧皱了起来,旋即侧首对身边的护卫讲了几句话,那位护卫应命离去。不一会儿,那群骑马的人即匆匆收起猖狂的姿态护着抬轿离开人潮。

  「好威风!」欧阳萱莎赞叹地透过纱幔斜睨着卡布斯。「果然是王子!」

  「如果我没看错的话,带头的人应该是我表弟,」卡布斯淡淡道:「而轿子里的人或许是我姑妈和两位表妹。」

  「就是那位想把女儿嫁给你的姑妈?」

  在阿曼人的传统观念中,男人必须娶自己的堂妹或表妹为第一个妻子,这样既体现了亲上加亲的婚嫁观,又可保证财产在自己的大家族和部落圈子内流动。

  卡布斯没有堂姊妹,所以表妹应该是他的第一妻子人选。

  但他却拒绝了表妹,还娶了一个「外人」做第一妻子,这简直是离经叛道的行为。

  然而那个「外人」不但拯救了王子两次,也在最危急的时刻里解救了苏丹,在苏丹大加赞赏她是阿拉恩赐给卡布斯的好妻子的情况下,自然没有人敢提出异议,于是那个「外人」便名正言顺地坐稳了第一王妃的宝座。

  卡布斯送给欧阳萱莎充作聘仪的臂环便代表了她第一王妃的身分,所以那个臂环的价值不在于本身,而在于它所代表的意义。

  至于那个表妹也只好委屈她做第二王妃,谁教她没本事救人。

  不过……

  「我不会娶努拉娜。」

  「为什么?她也跟乌苏妲一样任性霸道吗?」

  「不,她是个安静又高雅的女人。」

  「那为什么……」

  「那边有家珠宝铺子,妳要看看吗?」卡布斯若无其事地打断她的问题。

  欧阳萱莎静了一下,而后耸耸肩,顺着他目注的方向回过头去,只看了半眼就移开视线,「不要,我对珠宝没兴……」顿住,视线又拉回来,眼神发亮,改变主意了。「要、要,我们过去看看!」

  珠宝铺子前,欧阳萱莎差点掀开纱幔来看,幸好及时住手。

  「那对宝石钻戒,我想看那对宝石钻戒!」

  卡布斯把一对尺寸不同,但造型一模一样的戒指拿进纱幔里给欧阳萱莎,她一眼就爱上了那精致典雅的造型,不过……

  「手,卡布斯,把你的手伸进来一下!」

  卡布斯狐疑地把右手伸进去。

  「不对,左手!」

  「左手?」卡布斯犹豫一下,换左手伸进去。

  「很好,嘟嘟好!」

  卡布斯讶异地收回手,见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,当即皱着眉头倾身探进纱幔里,但见欧阳萱莎左手无名指上也戴着另一枚戒指,不禁更疑惑。

  「为什么要……」

  「请问丈夫大人,你到过回疆吗?」欧阳萱莎两眼亮晶晶地瞅着他。

  「……没有。」

  太好了,这才好骗!

  欧阳萱莎藏起狡黠的笑,板起脸来,「那我最好告诉你,我们那里的习俗是结婚的男女一定要戴对戒,而且要戴在左手,表示圈住对方的心。」她一本正经地说:「如果不戴的话,就算你没有休弃我,我还是随时都可以走人,其它男人也可以向我求婚,因为没有戴戒指就表示我的心没有被任何男人圈住!」

  「既然如此,妳戴就好了。」

  是喔!男人的心就不需要被女人圈住,这样他才能再去圈其它女人的心!

  「不行,你也要戴,瞧见没有,我们的戒指是一对的,表示我的心是被你圈住,人家一看就知道了!」

  「但……」卡布斯抬起左手。「为什么是左手?」

  「因为左手最靠近我们的心。」

  卡布斯沉默了,蹙着眉宇盯住她看了好一会儿,欧阳萱莎心想他一定是在判断她说的话是否可信,不过最后他还是会相信的,因为他不是井底之蛙,他曾经到许多国家去游历过,一定知道即使同样都是穆斯林,生活习惯和习俗多少还是会有些不同,这点他应该比谁都清楚。

  闷不吭声地,卡布斯退身离开轿子,然后欧阳萱莎听到他的声音。

  「多少钱?」

  他相信了!

  欧阳萱莎窃笑着继续看向其它铺子,虽然心里也有点纳闷自己为何要买结婚戒指,他们只是「同居」不是吗?

  之后他们继续住下逛,欧阳萱莎又买了一些卡布斯无法理解的东西。

  「妳买那个做什么?鹰隼殿里也有啊!」

  而且比这个精美多了,欧阳萱莎也知道,但……

  「回去你就知道了。」

  卡布斯也买了两匹马,又挑了不少很有品味的珠宝首饰、高雅轻薄的淡彩束腰棉长衫和一件缀有流苏的黑袍、黑头纱送给她。

  阿拉伯女人虽然出门时都是从头黑到脚,但在家里便可以随心所欲地打扮,不管是色彩多么鲜艳亮丽的服饰,或者是光芒多么璀璨华贵的首饰,尽管往身上戴吧!反正也没有别的机会炫耀了。

  「老天,真的很热耶!」躲在轿子里让人抬着走虽然很轻松,但密不透风的也特别闷热,所以说,鱼与熊掌是不可兼得的。

  「那我们回去吧!」

  于是他们掉头往回走。

  途中,欧阳萱莎一时好奇的问他,「你为什么要买首饰和衣服给我?」

  「送礼物给妻子是丈夫的责任,而且……」卡布斯顿了顿。「一旦押送苏尔坦到穆桑达姆的队伍出发之后,父亲还要召见妳,好把妳介绍给其它王室成员认识,届时我不希望妳因为太寒酸而感到羞愧。」

  「那种事我才不在意呢!」欧阳萱莎嗤之以鼻地道。

  「大部分女人都会在意。」

  「那真是很抱歉让你失望了,我可是一点都不在意,事实上,我最讨厌浪费时间在打扮上。」

  难得的,卡布斯微微勾起唇角,笑了。「所以我说妳是最适合我的女人。」

  隔着黑纱幔,欧阳萱莎惊艳地望定他的笑容,虽然只是一抹浅浅的笑,却魅力十足,使人心头怦然乱响,差点忘了该怎么呼吸。

  好半晌后,她突然脱口说出一句连她自己也很莫名其妙的话。

  「丈夫大人,你的戒指绝不能拿下来,否则别怪我走人喔!」

  咦咦咦?奇怪了,她为什么这么说,无论他有没有拿下戒指,她都必须走人的不是吗?

  呃……管他的,导引装置还没找到呢,等找到时再来问自己吧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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